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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岗前培训报名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09-13 [来源]: [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为了做好我校2021年新进教师岗前培训的各项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195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2020年底-2021年校本部新进人员及往年参加岗前培训考试不及格需要补考的人员。

(二)芙蓉学院需要参加培训的聘用人员。

二、培训时间

2021年9月至11月(详情见附件1)

三、培训地点

逸夫楼西附楼D103

四、培训内容

《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技能》及校史校情、师德师风、职业指导等方面内容。

五、培训方式

采取集中授课与分别指导相结合的方式。

六、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1.参加培训人员(含补考人员)于9月6日上午8点至9月15日下午5点登陆湖南省高校教师师资培训中心(http://szpx.hunnu.edu.cn)的“湖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报名入口”报名,逾期则无法申报本年度教师资格证。请注意填写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确定无误再提交。

2.上传照片要求: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或者PNG格式,50KB以上,150KB以内,像素不低于450),确保照片清晰。对不符合规格的数码照片建议用图像处理软件另存为符合要求的照片。

(二)各单位于9月13日下班前将《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教师岗前培训教师花名册》纸质版盖章后人力资源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85819806@qq.com

(三)缴费:按湘价函〔2013〕221号文件规定标准,考务费(代收)200元、教材费(待定)。补考人员的补考费:考务费40元/门。(因今年教材改版,费用需等出版社确认后再公布;缴费时间、方式将在QQ群公布)

七、其他规定及要求:

(一)按国家教育部规定,培训结束后将组织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作为高校教师上岗资格认定聘用、高校教师资格证申报和职称评定的依据之一。

(二)考生考试成绩有效期为3年,考生首次考试后必须在三年周期内通过全部五门课程的考试(包括补考),方可获得《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证书》。

(三)参加培训的人员应认真学习,不得无故缺席;如确因工作需要请假的,应提前将单位负责人审批的纸质版请假报告交人力资源部;无故缺勤两次及以上的老师,学校将不予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申请。

联系人:罗海林 0736-7189805

请所有报名人员加入QQ群:437436301(申请入群时请注明学院,姓名)

人力资源部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