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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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人力资源部工作职责及分工

一、人员分工

主任:张慧芳

师资干事:刘思婵

劳资干事:龙婷

二、人力资源部工作职责

1.负责全院机构设置和编制核定,以及各类各级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

2.负责全院教职工的年度考核以及评优、奖惩、请销假工作;

3.负责教职工岗位的流动调配工作;

4.负责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配套政策的制定;

5.负责人才引进和各类工作人员的招聘;

6.负责全院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及聘任工作;

7.负责制定教师国内外研修培训计划,选派国内外研修人员;

8.负责聘用人员劳动合同及临时性用工管理;

9.负责薪酬管理、社会保险和职工福利;

10.负责全院教职工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11.负责学院统计工作和人事信息相关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12.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职责

(一)人力资源部主任职责

1.在学院分管院领导领导下,主持人力资源部工作;

2.组织制定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制定人力资源部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教职工的招聘、培训、职称评聘及考核工作;

4.负责教职工薪酬福利和绩效工作核算与发放工作;

5.负责机构设置、人员定编、岗位设置、人事调配和人员聘任工作;

6.负责制定人事相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7.负责指导学院统计工作,组织开展人事相关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

8.负责本部门学院人事相关经费的预算制定,及经费执行工作;

9.负责与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政府对口部门和有关社会团体、机构联系协调工作。

10.负责学院教职工进修和培养工作,办理教职工进修、留学、读博、读研、短期或长期培训的审批和协议签订手续;

11.负责学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制定及绩效工资的核算与发放工作。

(二)师资干事职责

1.负责有关人事方面的来信、来访、函调的接待回复工作;

2.负责人力资源部印章的使用与管理,出具有关人事证明;

3.负责全院岗位设置及教职工职称评聘工作;

4.制订进人需求,并办理各类人员的招聘、引进、调配、借用、辞职、辞退等手续;做好聘用人员劳动合同管理工作,负责聘用教职工的聘期考核,办理聘用教职工续聘相关审批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5.处理教职工的奖惩事宜,组织开展全院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

6.负责组织新进教师岗前培训、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7.负责公派出国(境)留学人员的选拔以及相关人员出国(境)的审批工作;

8.负责兼职教师的聘用、管理及考核工作;

9.负责学院人事档案管理,建立教职工的人事档案,定期归档和清理档案并移交党政办公室;

10.负责人事信息管理工作,及时更新教职工的基本人事信息,维护教职工基本信息库,提供信息和数据服务;

11.负责人力资源部OA收文等文件精神上传下达,各类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

(三)劳资干事工作职责

1.每月按时核算送领导审批教职工工资表;

2.负责学院年度人员工资预算编报及各类工资报表填报工作;

3.负责与劳动人事与社会保障部门联系,核定教职工社会保险及基本工资事项;

4.负责学院教职工其他福利分配管理及各类津贴补贴审核发放工作

5.负责与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联系,对教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6.负责全院教职工的病假、事假及探亲假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7.负责教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工作;

8.负责教职工请销假及生育津贴核算,开具教职工收入证明;

9.负责学院人事信息数据的统计工作,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高校基本状态数据和高校基础数据报表;

10.负责全院聘用人员劳动用工的管理,办理学院社保、残疾人就业保障等证照的年检;

11.负责人力资源部日常账目审核、报账、费用造表等工作;

12.负责人力资源部日常办公事务,维护、更新人力资源部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