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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结果的公示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10-22 [来源]: [浏览次数]:

院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文理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办法(修订)》(校政字〔2019〕45号)精神,经个人申报,专家审核,拟认定周海霞等7名教师具备“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2日—2021年10月28日。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部反映。

投诉受理咨询电话:

人力资源部:0736-7189805

人力资源部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