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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0-06-02 [来源]: [浏览次数]:

 

为做好我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0〕11号)(见附件1)文件精神,现就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0年继续教育内容和认定方式

(一)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2020年度公需科目主题为:“专业技术人员在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担当作为”。根据上级要求,疫情防控期减少继续教育聚集性线下培训活动,今年需参加继续教育的教师请根据需要填写《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2020年度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意向报名表》(附件2),部门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是否组织线下培训(如采用线下集中培训,学校将校内聘请专家授课,时间拟安排在下个学期的几个周六和周日,并安排专人负责考勤登记;如采用线上培训,学校已经协调好省高师培训中心下辖的湖南师大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点,该培训点已将线上培训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的价格优惠至4元/课时,培训费需教职工自行支付,线上学习时间由教职工自由安排,无需占用周末时间)。

专业科目包括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专业科目可以科研项目、论文、著作等折算学时形式来进行。

(二)认定:专技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时(分),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形式等详见附件1。

二、2020年职称参评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分)认定

2020年度参评职称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分)认定跨度为2015-2019年(博士参评副高、硕士参评讲师认定跨度为2018-2019年)。专技人员以前年度已进行学时(分)认定并由人社厅或我处开具《学时证书》的,本年度进行学时(分)认定时只需提供以前的《学时证书》原件和后续年度培训支撑材料即可。

三、工作要求

(一)学校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督促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并于6月9日下午5点前将《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2020年度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意向报名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人力资源部

(二)2020年参评职称的专技人员必须于8月25日前填写好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并将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和相关各类证明材料(含网络学习笔记、培训通知、结业证书、培训签到表等)交人力资源部,逾期未交材料影响继续教育验印的专技人员,后果自负。

 

 

附件1:《关于做好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0〕11号)

附件2:《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2020年度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意向报名表》

 

         人力资源部                                   

   2020年6月1日